关于西藏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选举常务理事会单位名单
关于西藏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选举常
务理事会单位名单
藏非协〔2025〕03号
一、根据《西藏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章程》第四章(十五、十九)条(关于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的规定):
二、西藏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,现对常务理事会成员(公司代表)进行调整如下:以上7家公司为西藏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新常务理事单位代表。
期望:
(一)、理事会全体成员单位及其代表,继续支持协会工作,恪守章程,履行职责,加强合作,共同推动协会整合资源、凝聚力量、赋能发展、共创辉煌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。
(二)、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向,高质量发展。
特此通知。
西藏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
2025年8月11日